湖南非湖区造纸企业已有496家实现关停
2008年1月湖南省政府对全省造纸企业污染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的督促检查结果显示,全省非湖区596家造纸企业在第一阶段已有496家实现关停。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刘力伟在通报全省造纸企业污染整治行动成果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务必在2008年底前完成全省造纸企业污染整治。
据了解,在第一阶段已经关停的496家造纸企业包括了10家化学制浆企业、433家废纸造纸企业和53家土法制浆造纸企业。而湖南省共有各类造纸企业832家,在去年成功关停234家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后,省政府便将全省非湖地区的596家企业列入了全省环保工作的重点。
按照全省造纸企业污染整治行动规划,整个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7年12月30日前,对全省无碱回收装置的化学制浆企业和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由企业所在市人民政府下达停止生产企业名单,责令停止生产。
第二阶段为2008年3月31日前,对虽有碱回收装置但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没有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无有效环保设施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年生产能力大于1万吨的废纸造纸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由企业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下达停止生产企业名单,责令停止生产。
第三阶段为2008年12月31日前,年化学制浆造纸能力在5万吨以上,碱回收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齐全且稳定达标排放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年造纸能力1万吨以上(含1万吨)废水处理设施齐全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废纸造纸企业,经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生产。
同时,其他造纸企业中没有启动扩建、技改和污染整治工作的一律有企业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实施关闭。